雨後場地無礙?場上球員甲賽

花蓮球場母親節時下起大雨,聯盟考量到是今年球季中花蓮鄉親最後一次進場看球的機會,所以一直等等等等等等等,等到沒雨後盡量整理場地讓球賽能順利進行,但場中還是一樣濕漉漉。


從電視畫面上來看都能明顯看出內野紅土區其實還是蓄飽了一堆水,外野草皮區大概也是一堆池塘,這樣的比賽環境對選手來說是相當危險的,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踩到因被積水掏空的空洞。

 

林瑋恩在3局下突襲短打,目的就是要透過濕滑的場地,讓野手不容易處理軟弱滾地球以求上壘。


黃仕豪為了處理這球,跑步途中真的遇到一個水灘,不小心滑了下去,似乎扭傷了左腳踝。


有些人會認為這種狀況下突襲短打是小人的行為,會讓選手容易受傷。對此,司博特倒是有另一方面的見解。


首先,球賽打不打,絕不是球員說的算。商業利益為主要目的的職棒,賽程的安排,雨天的延賽,場次的排定,等等大大小小事情都是由聯盟決定,因此如果球賽開打了,那今天不論球員使用何種方法,只要是符合棒球規則,那就沒甚麼好抱怨。


但相對的,球員已經知道場地狀況不佳,就更要懂得去保護自己,例如說5局上吳宗峻的滑壘,其實就相當危險,因為在場地濕滑的狀況下,腳滑下去的瞬間有可能會「插」進紅土內,高速跑壘瞬間定格停止,腳一定受傷。

 

其次,聯盟為了讓進場的花蓮朋友們不要敗興而歸固然立意良好,但若造成球員受傷誰來負責?球員受傷在所難免,可惜的是有時候就是這麼雖小(某王、某郭),一次關鍵受傷就再也回不去了,我想若有哪位球員因傷離開了職棒圈,聯盟也不會出錢養他們吧?

所以如果場地真的不能打,就不要勉強,在這種危險的場地下硬是進行比賽對球員來說非常不公平,聯盟應該要有點良心,不應為了票房收入而讓選手暴露在這麼大的風險之中。

[divide]

請勿抄襲、剽竊司博特網站文章,違者必究,如需轉載、引用,請務必來信取得授權,並附上作者及來源處;
轉貼網址則不限,歡迎分享!